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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儿童公交免票线“长个儿” 定位1.2米

   
    岛城执行了24年的公交免票线终于跟着孩子一块“长个儿”了,从今年10月1日起,儿童乘坐青岛市公交车免票身高定为1.2米,比原来“长”了0.1米。

    城市公交关乎百姓民生,尤其是随着公用事业打破垄断,逐步进入市场竞争之后,计划体制下“官商”办公交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和乘客对公交经营、服务的要求,青岛市决定制定专门法规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进行管理。为了慎重起见,青岛市立法部门从2003年开始就把《青岛市城市公交客运管理条例(草案)》公之于众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曾经几易其稿,在今天下午的青岛市人大会议上,《青岛市城市公交客运管理条例》终获表决通过。

    在征求意见时,市民对免票线多年维持不变的意见较大,青岛市早在24年前的1981年就规定身高在1.1米以下的儿童乘坐公交车免票,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岛城儿童平均身高迅速增长,据统计,青岛市6~7岁的儿童80%身高在1.2米左右,比20年前的儿童高0.1米左右,而他们在乘车时一直不能享受免票待遇。在综合考虑了儿童实际身高的变化、广大市民和公交企业的意见后,青岛市立法时将免票线提高到1.2米。

    为了解决乘车难,体现“公交跟着居民走”的方便原则,青岛市在条例中规定,城市规划应预留公交服务设施用地和空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用途;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并具备公共汽车通行条件的区域,应当设置公交客运线路;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居民区及火车站、机场、长途车站、码头和大型商业区、旅游景点、文化及体育设施等场所时,应按规划建设公交服务设施,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。

    曾经备受关注的公交线路经营权问题也有了明确的说法:线路有偿使用,使用费“取之于公交、用之于公交”,今后新开公交线路、经营权到期线路都要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,经营权期限最长为8年,经营者缴纳的线路经营权使用费纳入财政专户,专项用于建设管理公交服务设施。

(新华网-齐鲁晚报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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