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交通局负责人昨日(5月12日)宣布,从即日起深圳特区内外公交车将统一载客标准。
据该局负责人介绍,深圳跨特区运营的公交车辆以往总是受到标准不一困扰,这些公交车辆在特区内行驶时,车厢内可允许乘客站立,但一旦到了特区外,车厢内如仍有站立的乘客,就常常会受到查处,查处原因是超载。这种特区内外执法不一的标准,给运输企业经营和乘客乘车带来了极大的不便。
根据深圳市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张思平对该问题的批示意见,深圳市将实现公交一体化发展,特区内外的道路交通除高速公路外全部列为市政道路,规划部门一律按市政道路统一标准设计,对公交车的执法也采用统一标准,摒弃公交车“一市两法”的做法。
按深圳市交通局要求,使用近年引进的新型低地板公交大巴车型(车内通道离地高度≤800毫米)在特区内外行驶,均执行国家城市公交车辆载客标准,即每平方米最多可容纳8人核定标准,车内可站立乘客;使用非低地板公路班车车型(车内通道离地高度>800毫米)、公共中小巴在特区内外行驶按核定座位数载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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